妳第一件事是要把現場照像下來,並要請人作書面証明。然後離開醫院去附近的小外科診所包紮傷口,並開具驗傷單;然後去警察局報案,將案發時地、照片、驗傷單、証人等等的資料一起作為証物向警局報案,隨後就赴法院提出告訴請求該醫院民事賠償(包含醫療及最重要的鉅額精神賠償),再找一位唯恐天下不亂的民意代表向一家同樣唯恐天下不亂的電視台記者爆料,於是醫院就吃不完了,若是您的朋友有律師的請他幫忙一下,當然是要將賠償金的一部分給他才公平。不要以為以上純屬虛構,這種事若是發生在美國的話,其賠償金額有時會到達天文數字,端看該律師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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