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光緒寵妃 ─ 珍妃
jling (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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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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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把照相機帶入清宮的珍妃

上色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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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皇帝與珍妃


由左至右:瑾妃、德齡、慈禧、容齡、德齡之母、光緒皇后
(瑾妃為珍妃之姊,兩姊妹實在差很大。光緒皇后也長得不好看,難怪不得寵)



珍妃井。珍妃被推落此井溺死

珍妃生平
珍妃(1876年2月27日-1900年8月15日),他他拉氏,滿洲鑲紅旗人。其祖父乃陝甘總督裕泰,其父長敘曾任戶部右侍郎,其伯父長善乃廣州將軍,珍妃與其姊瑾妃自幼隨長善在廣州長大。珍妃10歲那年,長善卸任廣州將軍,她與姊姊隨同返回北京。

1889年,珍妃兩姊妹被入選宮中,13歲的她被封為珍嬪,15歲的姐姐亦被封為瑾嬪,嬪為九等宮女序列中的第六等,直至光緒二十年甲午春(1894年),因慈禧太后六旬萬壽加恩得晉嬪為妃,前面還有皇后、皇貴妃、貴妃三個等級。

光緒大婚之後,隆裕皇后逐漸失寵,而瑾妃與光緒相處漠漠。惟珍妃生性乖巧、善解人意,工翰墨會下棋,日侍皇帝左右,與光緒共飲食共玩樂,對於男女之事毫不在意,德宗(光緒皇帝)尤寵愛之,與皇后不甚親睦。珍妃喜歡照相,托人買來照相機,在景仁宮、養心殿照相。她曾懷有光緒帝的身孕,但不幸流產。

清朝制度,妃子例銀(工資)每年300兩,嬪為200兩。珍妃用度不足,又不會節省,還對宮中太監時有賞賜,虧空日甚。她遂串通太監,效仿慈禧的行為多次受賄賣官。因為有利可圖,當時太監中最有勢力的數人均染指其中。胡思敬的《國聞備乘》記載︰“魯伯陽進四萬金於珍妃,珍妃言於德宗(光緒皇帝),遂簡放上海道”。 魯伯陽上任一個月後被江督劉坤一彈劾罷免。 慈禧曾當面拷問珍妃,並從其住處搜獲記有其賣官收入的一本賬本。由於樹大招風,賣官鬻爵的不法勾當影響日漸彰顯,引起了慈禧的強烈不滿,珍妃反唇相譏:「祖宗家法亦自有壞之在先者,外家何敢爾?此太后主教也」。因此,光緒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珍妃遭到了太后 “褫衣廷杖” (廷杖為宮內的一種刑法,受刑者脫衣褲趴於木台上,被以棍杖重擊臀部,受刑者受刑之後,輕者皮開肉綻,重者殘廢或死亡,極為殘酷)。

光緒二十年甲午(1894年)十月,光緒帝奉慈禧皇太后懿旨,將瑾妃、珍妃著降為貴人(第七等),“以示薄懲”。珍妃被幽閉於宮西二長街百子門內牢院(也就是常說的“冷宮”),與光緒隔絕,不能見面。光緒二十一年乙未(1895年),慈禧將其釋放,並將瑾妃、珍妃一起恢復位號。唯因珍妃蒙師文廷式、堂兄志銳等在戊戌變法時均屬於維新派的“帝黨”,珍妃亦支持光緒維新(實質為與慈禧爭奪最高統治者地位),故而再次獲罪被囚。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7月20日,八國聯軍兵臨北京城下。慈禧決定攜帶光緒等一行人出走西安。此時,大家都換了百姓布衣聚在寧壽宮後殿的樂壽堂,慈禧忽感觸前事,釋出珍妃於牢院,珍妃想陪光緒同行,但慈禧強詞珍妃帶走不便,留下又恐其年輕惹出是非,而命太監將樂壽堂前的井蓋打開,要珍妃自盡,珍妃不肯死,遂令太監將珍妃推入井中,執行此命的是慈禧的領班太監崔玉貴和小太監王德環,當時珍妃年僅25歲。

主流史學界認為珍妃的死因,是因為支持光緒進行戊戌變法、向慈禧爭奪最高權力而觸怒了慈禧太后,但部分史學家認為,珍妃主要因多次違反宮闈禁忌,賣官受賄,再加上光緒皇帝對她情有獨鐘,冷落了慈禧的親姪女隆裕皇后,最終失寵落得被殺害的下場。

1901年春,清廷與八國聯軍講和,慈禧、光緒等還朝北京。慈禧見珍妃所投之井依然如故,便命人將尸骨打撈出來,裝殮入棺,葬於西直門外恩濟莊的宮女墓地,並企圖以“貞烈殉節”的名義掩世人耳口,並為此先將珍妃追封為珍貴妃,之後再以恪順皇貴妃的身份,重新入葬於光緒崇陵妃園寢。民國二年(1913年),其姊瑾妃(時為端康皇太妃)並為她修建一個小靈堂以供奉珍妃的牌位,靈堂上懸掛一額紙匾,上書“精衛通誠”,讚揚珍妃對光緒的一片真情。